关爱天津失独家庭医保报销由居民保障低档升至高档
为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天津近日出台《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从今年起天津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同时,天津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计生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还将优先入住养老院。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给予参保缴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特困救助人员,医保报销由居民保障低档参保升至高档。
计生特殊困难家庭
老年人优先入住养老院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纳入全市城乡分类救助,在审核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低保和特困资格时,将家庭收入按城乡低保标准的50%扣除后计算家庭人均收入。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指60周岁以上的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下同),特别是其中失能、部分失能或丧偶的,将优先安排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各级养老机构。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中生活不能自理且经济困难的,按照规定根据照料等级给予不同额度的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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