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豫期:15天
等待期:180天
交费期间:10/15/20/30年交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50周岁
保险期间:至70周岁/终身
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保障108种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180天后确诊为108种重疾中的其中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要求赔付100%的重疾基本保额。
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单第十个保单周年日前且在等待期后发生合同约定的108种重大疾病中的其中一种或多种,保险公司按照合同重疾基本保额的50%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额外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中止。
2.中症疾病保险金及豁免保费本合同保障25种中症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2次,每次赔付50%的重疾基本保额。在被保人发生中症疾病后,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未交保费,同时本合同仍然有效。
3.轻症疾病保险金及豁免保费本合同保障40种轻症疾病,不分组,无间隔期,最多赔付3次,分别赔付35%,40%,45%的重疾基本保额。在发生被保人轻症疾病后,保险公司将豁免后续未交保费,同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4.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被保人在18岁之前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赔付已交保费
被保人在18岁之后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赔付100%重疾基本保额。
1.创新赔付特定疾病失能保险金,对失能保障更加充足
2.重疾可选3次赔付,多种组合随意搭配,超级灵活,可选择性更高
3.重疾多次赔付不分组,保额逐次上升
4. 保单前10年额外给付50%基本保额,更加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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