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府办110号文件,结核病、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是鉴定及治疗医疗机构之一,这将是广大结核病患者、耐多药结核病患者的福音。现将细则解读如下:1、实施结核病(活动期)、耐多药肺结核病的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时间?
2015年1月1日起执行。2、享受结核病(活动期)、耐多药肺结核病的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条件?①参加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汕头市城乡居民(包括中心城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②参保人经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机构确诊为结核病(活动期)或耐多药肺结核病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才可以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3、如何办理备案手续?申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参保人经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病种鉴定后,填写汕头市医保特定病种鉴定疾病证明书、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检查复印件后,由指定专职负责部门将相关资料录入医保系统,并传送到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4、申请备案手续的时间?参保人提交资料的5个工作日后可凭《社会保障卡》向接诊医生查询其门诊特定病种备案结果。5、参保人申请备案成功后何时享受结核病及耐多药肺结核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参保人备案成功的次月1日起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6、享受待遇期限?
结核病(活动期):办妥备案手续的次月1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耐多药肺结核:办妥备案手续的次月1日起,不超过24个月。
有效期满需继续享受相应待遇的,需重新办理鉴定和备案手续。7、如何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备案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市结核病防治所就诊时需出具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接诊医生刷卡为参保人开具电子处方,并将处方提交到医保信息系统。病人结账时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医保支付部分由市结核病防治所按月与社保基金局结算。8、试点病种的医疗费用可否累计、结转?结核病(活动期)及耐多药肺结核每个月医疗费用申报限额(700元和1500元)当月有效,不累计,不结转。9、结核病及耐多药肺结核门诊治疗每月支付的最高限额及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比如:参保人纳入门诊特定病种后,因结核病或耐多药肺结核病在汕头市结核病防治所治疗检查,一次费用若低于80元,则费用自付;若超过80元,则超出80元部分按比例支付。10、参保人可否同时享受其他门诊特定病种待遇?除结核病或耐多药肺结核病纳入试点管理的病种外,参保人符合条件可同时享受其他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仍可按其他病种限额及报销比例的规定到指定的医疗结构享受相应待遇。11、肺外结核可否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结核病(活动期)包括肺结核和肺外结核,因此肺外结核也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12、原有广东省结核病控制项目提供的优惠措施及全球基金耐多药项目免费治疗还有吗?原有广东省结核病控制项目提供的优惠措施继续实施,全球基金耐多药项目免费治疗已经终止候待省级新政策出台。结核病(活动期)患者可以继续先享受结控项目免费部分,其余的部分医疗费用享受我市门诊特定病种优惠;耐多药肺结核目前只能享受我市门诊特定病种优惠。13、非中心城区结核病人可否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享受汕头市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范围包括中心城区(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非中心城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的结核病或耐多药肺结核病参加汕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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