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人身保险的作用
人身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经济生活的安定,使遭受人身危险后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和给付,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迅速恢复给经济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
1.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
人身保险对于个人或家庭具有提供经济保障和投资理财的作用。死亡、伤残、疾病、衰老等危险对每个人都是客观存在的,一旦发生会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经济困难,人身保险为减轻个人和家庭对人身危险的忧虑,提供经济保障。另外,人身保险也是一种个人投资手段。
(1)经济保障。保险最重要的功能是保障,人身保险可以把个人、家庭的人身危险转嫁给保险公司,投保人缴纳确定金额的保险费以后,在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衰老等人身危险时,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保险金可以保证家庭生活的稳定,人身保险的经济补偿作用总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事人的经济困难,抚慰精神伤害,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
(2)投资手段。由于长期人寿保险从具有储蓄性质的险种到投资分红性质的险种,都体现出投保长期人寿保险除了具有经济保障作用外,还具有投资的作用。保险人能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聚集起来,利用保险公司专业投资人的信息来源广泛且及时、集体决策准确度更高等规模优势,能及时化解许多个人投资者无法克服的投资风险,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3)税收优惠保单所有人和受益人可以享受税收的减免。一般国家税法规定,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的人寿保险金可以免交所得税。付给受益人的保险金还可以全部或部分免交遗产税。对年金收入也只征收适量的所得税,即只对其中的利息收入部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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