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10月14日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进异地贷款业务。还没有买房的朋友,不要错过时机,赶紧出手吧!新政1:贷款缴存要求缩至半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新政2:二套房可享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可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
新政3:异地购房可公积金贷款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4:取消多项收费项目 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最高可达千分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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