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开车上路行驶,竟然还把车开到交警队。10月14日下午,家住定塘镇下营村的任某酒后驾驶正三轮摩托车,被定山交警中队民警在中队门口逮了个正着。
负责经办该起案件的杨警官介绍说,当天中午12时30分左右,驾驶人任某在吃过午饭后,驾驶着自己的正三轮摩托车,从定塘镇下营村的家中到定山交警中队参加车辆保险。下午1时40分左右,工作人员在为任某办理保险业务时,看到任某满脸通红,身上还弥漫着一股浓重的酒味,就觉得不对劲。 当天下午,记者在定山交警中队的询问室里见到了驾驶员任某。“我中午11点多在家吃饭的时候,喝了一两半左右的杨梅烧酒,吃完就从家里出来了,因为要到其他村去做小工,就顺路过来把保险交了。”任某说。 交警当场对任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任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63毫克,已经达到了酒后驾驶的标准值。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对酒驾的任某处以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记分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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