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贷款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为15%,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2、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上限,商品房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3、本地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就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4、暂停执行抚住房综字第16号第3条“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满一年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5、在商业银行有住房贷款的职工,另购住房的,扣除还款能力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省其它市地的职工,视同抚顺本地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连续交缴两年的前提下,享受抚顺贷款政策。
以上政策从2014年6月1日起执行,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