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首府申请办理“两定”机构程序已公布,下半年将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申办工作。 据了解,拟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药)机构,应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两定”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生育保险科)提交书面申请,按照“两定”机构《管理细则》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一式两份。
对培训考试合格的“两定”机构,由“两定”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请领导小组负责人审签后颁发《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证书》或《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届时挂“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或“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定点零售药店”标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负责,对确认的“两定”机构信息入网运行。 申请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所需材料书面通知单也已公布在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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