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泰山区顺利完成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制度与工作人员的整合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业务开始由人社系统管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在2014年年底停止,2015年开始执行合并后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下发后,11月初泰山区召开了全区居民医保收费动员大会,各社区、村、学校的负责人、经办人员参加,之后财政局、社保局工作人员又到各街道、镇对各社区、村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讲解具体经办流程及系统操作,调试医保系统。
11月中旬开始了全区居民、城区中小学及驻泰大学生近40万人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在原有城区5个街道办事处所辖78个社区的基础上,将各街道所辖的村也全部架设了社保专线,安装了医保系统,城区全部社区、村都能提供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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