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贡自流井交警大队在“百日攻坚行动”中,查获一起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据了解,近期,该大队在自流井农村地区伍富路6公里处设立临时检查卡点,部署12名警力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强化对过往的客车、货车、校车、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检查中,一辆号牌为川C42XXX的皮卡车进入了执勤民警视线,该车驾驶员在发现有交警设卡检查后迅速靠边停车并将车往后倒行,行迹可疑。执勤民警见状后立即上前将其拦下进行检查。
经查,川C42XXX轻型普通货车自2004年10月23日最后一次年检后已经长达9年未按照规定参加车辆安全检验。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在三个年检周期未年检,应当强制报废。为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民警依法将该车暂扣,并将驾驶员刘某某带回大队接受调查处理。根据第一百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驾驶员刘某某因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受到了罚款1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刘某某对此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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