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今年初,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即把市区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所有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散居少儿,都纳入进社保体系。
参保少儿住院就医期间发生的符合结付规定的费用,500元及以下部分由个人自负,500元以上至1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50%,1万元以上至2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60%,2万元以上至4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70%,4万元以上至10万元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80%,超过10万元以上部分少儿医保基金不予结付,每人每年最高可报10万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苏州,患白血病、血友病、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恶性肿瘤、重症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的参保少儿,发生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少儿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都由少儿医保基金结付。
昨日,省有关负责人表示,苏州市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办法将为我省其他地区实施儿童大病保险或统筹提供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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