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民郭女士:前几天我到荔城街莲翠街摩托车检测站进行年检,被告知车辆尚未缴纳车船税,除要补交3年车船税外,还要支付逾期纳税的滞纳金。摩托车是2010年购买的,每年都会准时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每次年检也顺利通过。但这次年检突然跟我说要补交2011年到2013年的车船税及滞纳金,2011年到2014年的车船税总共是204元,而2011年到2013年的滞纳金则为54.01元。车船税可以交,但我觉得要交滞纳金就不合理了。
增城市荔城街摩托车检测站:由于各种原因,有些车主并没有及时缴纳车船税,根据相关政策,未及时缴纳税款的将会产生相应的滞纳金。车船税滞纳金是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像郭女士这样需要但又忘记补交车船税及滞纳金的市民并不少。车船税每年都需要购买,只不过是需要车主们自觉缴纳,相关部门并不会刻意提醒,所以车主要看清楚缴税日期。
广东增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学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1条明确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郭女士作为纳税人,应依法自觉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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