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即日起至年底,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将实施。此次整治行动中,除了常规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外,还将对驾校和驾驶人源头进行严格的把关和管理。
12月1日起,省交管部门将通过高清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仍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记录并处罚。对于因老化、褪色或者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等原因影响机动车号牌识别的,机动车所有人应立即到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号牌。
交管部门将通过高清电子警察监控系统对此类机动车进行查处,首次发现将予以警告,经警告10日后,仍未换领号牌上路行驶,再次被查处的,将按照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行为予以处罚,并对机动车驾驶员一次记满12分、扣留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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