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消息,截至去年底,本市列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的项目增加至4个,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增加至9.5亿元。首批两个试点项目已累计发放贷款4.1亿元,支用3.71亿元,收回利息2755.67万元。宁波于2010年成为首批28个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之一。最先试点的2个项目为陈婆渡保障房项目和蒲家经适房一期项目,共获批公积金贷款5亿元,贷款年限3年。去年, 公积金支持保障房建设 试点范围,新增鄞州新城区和余姚城东穴湖2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获批4.5亿元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为10年。据了解,以上4个获公积金支持的项目建成后,可提供保障性住房5440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253套,公共租赁住房3187套。其中蒲家项目791套住房已于2012年6月开始预售,售房款陆续进入资金监管账户;陈婆渡和余姚项目正在建设中;鄞州新城区保障性住房二期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正在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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