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从11月1日起施行
近日,泸州记者从市运管局了解到,将于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1996年4月16日通过的同时废止。修订后的条例首次将公交、出租车纳入道路旅客运输适用范围,以后如果出租车司机拒载,最严重的处罚将是吊销执照。
据运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出租车和公交车与市民出行关系密切,今后将加强依法管理。例如第六十二条规定,客运经营者拒载旅客,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吊销相关经营许可和从业资格证件。
市民:拍手称好 这下不怕拒载了
市民李先生在蓝田二级路上的某汽车4S店工作,他介绍说,他每天上班打车几乎都会遇到拒载,两三次是少的。
只要一听说我要过长江大桥,司机马上说不去,有的委婉点还给你解释一下。 李先生说,后来发展到如果自己穿着打车,甚至连出租车都不会停到自己跟前。
李先生说,最近他看到了四川省的这个新规定后,非常高兴,等到11月施行后,自己一定要再去看看,还有没有出租车拒载自己。
市民乔先生曾在今年8月向泸州晚报来电反映,称当月25日早晨,他在柏香林附近搭乘出租车时,被司机告知到大山坪很堵,遭遇拒载。
乔先生觉得很不可理解,他说: 难道因为堵车就可以拒载吗?我们也是因为路不好走,赶时间所以才打车的。再说了,即便是堵车也算了延时的费用的,出租车驾驶员不能只考虑自己挣钱啊。
这次的规定很严格,罚款金额也高,相信他们不敢再冒险了。 乔先生听记者说了这个规定后表示。
驾驶员:处罚有点高 最怕被冤枉
虽然要到11月才开始正式施行,但有关拒载的处罚已经在的哥的姐中引起了不小的反响。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市出租车如果拒载被查实后,运管部门一般会对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200元、服务监督卡记扣10分处理,同时还会在安全例会上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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