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电视台播出的“新浪世纪之约--保险,我选择”节目中,当观众问到“一旦出险,应该找谁进行索赔”
这一关键问题时,一位保险公司的总经理明确地回答说:
索赔没有必要首先找保险业务员,申请索赔的一个快捷渠道是直接迅速地找到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才是最终承担保险责任的主体。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一出险,客户自然想到了保险业务员呢?
首先,大家要明白,你的保险是向保险公司买的。保险公司的职能是设计保险产品,检验保险产品是否能够卖给想要买保险的人(这在保险业务上叫做核保),维护已经生效的保单,出现保险事故后进行勘察、定损、定性、理赔等。也就是说,出现了损失情况到底是否该赔给客户,以及赔多少等问题都要由保险公司做出决定。所以出了险,当然首先应该找保险公司。
其次,保险公司招聘业务员只是销售保险的方式之一,业务员的真实身份是保险公司的代理人。在销售产品上,代理人只是在代理权限内工作,并没有直接的权力做出保险事故是否应该赔偿及赔偿多少的决定。换句话讲,代理人并不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它无权替保险公司做出决定。所以即便找代理人,代理人最终还是要找保险公司。代理人帮消费者处理理赔的事项是业务员的一项额外工作,但现在优秀的业务员都把帮助客户理赔当做自己的售后服务来看待。
那么,为什么人们出险后没有想到保险公司而去找业务员呢?可能是因为业务员与客户接触多,有一种信任感,而且客户大多对理赔程序不熟悉,希望有人代劳。大家还不习惯保险是契约这种形式。作为契约的第一个内容就是契约双方身份的确认,也就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要清晰地写在保险合同上。在保险合同上这叫基本条款,明确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是为保险合同的履行提供一个前提。由于保险单是由保险人印制的,因此保险公司的名称及住所已印制在上面,保单上需要填写的只是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和住所。所以当客户拿到保单后最好能记下保单上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直接与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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