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基本假设
新制度经济学是利用正统的经济理论(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分析制度的构成和运行。揭示制度在经济体系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的一门新型学科。其主要代表人有罗纳德·科斯、道格拉斯·诺思等人。新制度经济学一方面力图把制度因素引人经济分析。揭示主流经济学的片面性;另一方面。又在制度分析中沿用了新古典理论的分析方法。扩展了主流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和应用领域。也正因如此。新制度经济学在经历了长期的冷遇之后。于二十世纪20年代后期兴起。经过20年的发展。已成为一个内容丰富、体系完备的经济学分支。仅在二十世纪90年代。其代表人物科斯、诺思就两度摘取了经济学诺贝尔奖的桂冠。
以科斯、诺思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其理论建立在以下几个基本假设之上。第一是交易费用概念。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运行的费用。交易费用概念的一般化过程是新制度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这一假定被认为是制度起源的核心范畴。是新制度经济学产生和发展的基石。第二是经济人假设。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特征作了二个方面修正:首先。新制度经济学对人的行为动机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考察。建立了更接近现实的人类行为模型。主张用效用最大化代替经济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涉及人与环境的关系。即人的有限理性。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环境的复杂性和人类有限理性给人们的交往带来不确定因素。制度的存在就是为了减少这种不确定性。第三是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随机应变、投机取巧。存在力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倾向。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也是人类社会各种制度产生的一个重要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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