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保险中介制度的借鉴
科学的资格等级、差别佣金和职业培训制度保险中介人的高素质是保险中介制度顺利运行的前提。根据各自保险市场的要求,各国及地区均设置了多种类、多层次的资格认定与等级考试制度,以确保中介人具有一定素质,适应消费者多层次的需求。如日本寿险营销人资格包括一般商品营销资格和特殊商品营销资格,非寿险代理店则有初级、普通、上级和特级等不同程度的级别。美国也拥有完善的保险代理人等级划分标准。各国将等级制度与佣金酬劳制配合使用,中介机构的级别直接影响其获得佣金及酬劳的标准,中介人的收入将随级别的上升而提高,从而充分调动了中介人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积极性。
各国及地区的培训体制也是相当完善的,保险监管当局除了廾办学院对保险中介人直接培训外,还借助各类自律机构和专门院校,聘请保险以及法律等方面的专家上课。保险公司也都建立厂自己的培训体系,对其雇佣的中介人进行职前教育和在职训练。通过系统的规范教育培训,提高了中介人的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使他们能规范地从事商业活动,保证了对客户服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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