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保险市场的兴衰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文明古国,早在数千年前就已产生了朴素的社会保险思想及原始的保险行为。特别是自夏商时代起就逐步形成了世代相传的、较完善的传统保险制度,其形式是自保及实物保险,核心内容是。积蓄以备灾荒”的赈济与互助行为,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几千年来÷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我国的商品货币经济始终未大规模地发展起来,缺少由传统的实物保险向商业保险转化的内在机制。我国的近代商业保险,实质上是西方列强经济掠夺和渗透的产物。旧中国的保险市场,也自始至终为西方列强所把持,民族是在其夹缝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旧保险市场自形成,就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形态下的畸形保险市场。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中国近代商业保险,是随着英帝国主义的经济掠夺和渗透而出现的,整个19世纪,中国保险市场也几乎全被英国商人垄断和控制。19世纪初,正当中国封建统治走向衰落时,西欧列强则正处于上升阶段。为了打开中国市场,进行殖民掠夺,英商疯狂地自印度向中国偷运、倾销鸦片等毒品,以获取暴利。当时,由于运输繁忙的中印航线风险很大,海事不断,而促成了保险业的兴起。1801年,几个在广州的外国商人首先联合组织了一个临时保险协会,承办海上保险,并对每艘船载货物的承保限额为12万美元。这是外商在华经营海上保险的开始。1805年,贩毒团伙之一的英国麦格尼柯(后改为怡和)洋行也涉足保险,在广州开设了中国土地上的首家商业保险公司--“广州保险社”(也有译成广东保险公司或谏当保安行),专营中印航线以及与英商贸易有关的海上运输保险等业务。1810年,葡萄牙殖民商人也在澳门设立了“澳门保险公司”。承保葡萄牙经加尔各答至澳门间的海上保险业务,且大多与贩运鸦片有关。此后,保险业发展较慢,直到1835年,英国商人又在香港开设了保险公司。并在广州和上海开设了分支机构。这些保险机构的设立,虽助长了外商的鸦片倾销,给中眉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但也带来了近代商业保险的气息,并在中国土地上扎下了根,外国保险公司的大量涌入及保险市场的正式形成,是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的。由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和沿海口岸的相继开放,英国保险公司首先凭借其政治经济优势和“特权。在沿海城市遍设机构,不断扩展保险业务,继而垄断和控制了中国保险市场。1841年,广州保险公司总部迁到香港,以利扩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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