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保优赔
保优赔 保优赔理赔 明化保险 深圳明化 全国理赔热线
保优赔保险理赔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海上保险之多个原因作用的处理方法

loadingloading
[提要]海上保险之多个原因作用的处理方法如果多个原因都作用于损失,它们中有承保风险,又有保险单没明确承保的风险,即不保风险,甚至还有除外风险的作用,而每种风险各自造成的损失却不能分清,

海上保险之多个原因作用的处理方法 如果多个原因都作用于损失,它们中有承保风险,又有保险单没明确承保的风险,即不保风险,甚至还有除外风险的作用,而每种风险各自造成的损失却不能分清,这就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了。根据发生过的判例,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各种致损原因中有除外风险的存在,而且与承保风险相互依存,共同作用,那么保险公司一般是不负责赔偿的,因为在损失不可分清的情况下,至少被保险人不能证明承保风险造成的损失是多少,保险人无从确定赔偿数额。
2.没有除外风险的存在,承保风险与不保风险相互依存,共同作用于损失,那么保险人须负全部责任,这似乎已经成为确定的规律。在MissJayJay~一案的判决中法官指出,如果损失有两个共同作用的有效原因,一个是保险单承保范围之内的,另一个不是,则保险人应该负责,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确定了的法律。在“LawofEngland’’中作者Halsbury总结道,如果这些原因中有一个是承保风险,而另外的原因又都不是保险单所明确不保的风险,被保险人有权得到赔偿。
3.如果共同作用于损失的原因是相互独立的,即它们的发生和存在是独立的,并且每一个原因在没有它因的情况下都能造成损失,事实上,它们中的每一个都可被视为损失的近因,那么只要其中有一个是承保风险,保险人就应该对全部损失负责赔偿。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免责声明:本文系注册用户(作者)在理赔圈发布,保优赔未对内容作任何修改或整理。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保优赔立场,若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客服进行删除。

还有其他保险和理赔问题?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loading
  • 看不懂保险条款
  • 不清楚如何挑选保险产品
  • 如何快速申请理赔
  • 被拒赔、被少赔怎么办
  • 其他
请选择预约的问题类型
请输入2-6位中文字符的姓名
请输入您的手机号码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loading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

loadingloading

预约成功!

理赔顾问将在预约成功后30分钟内与您联系,请您注意接听来电,谢谢!

热门问答

最新资讯

更多>>
在线咨询

全国理赔热线

( 周一至周五 09:00-18:00 )

电话咨询

微信扫码快速咨询

微信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