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转诊单
2、患者本人社保卡
3、患者本人身份证(未发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
办事程序
1.参保人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就诊
2.指定门诊就医点主诊医生为参保人诊治
3.主诊医生根据参保人病情,对确需转诊治疗的,按逐级转诊原则提出转诊申请,并填写转诊单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参保人持转诊单、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未带社保卡的可持身份证;18岁以下城乡居民参保人持本人社保卡有照片卡,综合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的参保子女持本人社保卡无照片卡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大中专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带有身份证号码的学生证、或凭简易卡与学生证,下同)转往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
5.经主诊医生诊治,病情需要转往上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的,可由指定就医点开具转诊单,提交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批通过后,直接转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本部门诊就医。
温馨提示
门诊医疗保障,保障参保人的门诊基本医疗,实行选定一家指定门诊就医点定点就医的方式。为保障参保人的医疗权益,请务必按规定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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