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医保处:如有问题,肯定会处理
2月21日,《长株潭报》记者将人民药店部分连锁店已经在工商部门注销的情况反映给了株洲市医保处,得到的回复是:工商部门没有告知,医保处并不清楚这种情况。
医保处相关负责人称:药店要先有工商许可证,才能办到药监局的许可证,因此我们年检只看药监局的许可证。
该负责人解释,目前对定点药店的医保卡刷卡机实行静态管理,药店每月与医保处进行一次核算。由于不是专线管理,网络运营商没有统一,定点药店通过技术手段,搬动刷卡机后仍然能够继续使用。
医保处与定点药店签署的服务协议对此进行了约定:定点药店为其他医疗机构、药店代刷医保卡的,按照服务协议,甲方(医保处)扣除乙方(定点药店)结算金额2000元,并中止服务协议12~24个月。
令人不解的是,两个已经注销了3年多时间的药店,却一直还有医保卡刷卡记录,医保处竟然会不知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药店同行说:要是换做其他药店,早就被中止服务整顿了。
当记者问到,人民药店的做法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医保处会何时处理,怎么处理?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这个事情,医保处已派专人在调查,肯定会进行处理,但具体怎么处理,还要等到调查结果出来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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