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口的流动性比较大,很多人因为工作或者家庭的原因,会搬到其他的地方,而在外地生活和工作,这时就会牵扯到社保的问题。那么对于外地人办理社保该怎么处理呢?下面以上海为例,来看看外地人在上海如何缴纳社保。
新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从未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2、申请材料
(1)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盖章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3、申办表格
外来从业人员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并签名(或盖章)。
4、注意事项
外来从业人员办理新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续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按规定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入
1、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的已建立本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申请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2、申请材料
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盖章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3、申办表格
外来从业人员填写《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并签名(或盖章)。
补缴社会保险费
1、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内已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未及时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
2、申请材料
(1)区(县)外来人员就业管理机构盖章的《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
(2)经劳动仲裁、劳动监察、法院调解或裁决补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只需携带《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裁决书等。
3、申办表格
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
缴费基数调整
1、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内已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因社会保险费专项审计、劳动仲裁、监察等原因需调整各年度缴费基数。
2、申请材料
《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专项审计《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原件或所涉及调整时段中各相应年度个人实际收入凭证复印件。
3、申办表格
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
办事要求
1、用人单位提供的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
2、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提供的申办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办事程序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员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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