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国务院批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并向社会公开。2013年我国医改政策,让更多“医改红利”走近百姓,其具体改革如下:
医改工作安排提出,2013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的补助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个人缴费标准相应提高。同时,要求通过施行“大病医保”,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患者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
医改工作安排要求推进重特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建设,扩大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启动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
2013年医改工作安排中的另一个重点是“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要在总结首批公立医院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机制,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实行补偿机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积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落实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强化成本管理,将医院成本和费用控制纳入对公立医院的绩效考核。
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省级统筹。推进异地就医结算,逐步推广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
7月19日,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并提出要"建立大病保障制度,要把基本医保与商业保险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功能互补"。业界人士从中解读到的信息是,此前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的"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的模式有可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也意味着,我国医保体系覆盖13亿人之后,要从"普惠"迈向"普惠+特惠"。
奉化、象山的参保人员就医更加方便,更多新生儿妈妈可享补助,转外地就医先自付比例也下降了……昨天,记者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9月1日起,新的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开始实施,53.9万居民和学生率先享受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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