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一年中,不同类型保险新政策不断完善我们人身安全保障。在职工工伤中有哪些新的变化呢?下面就跟随大家保保险网一起来看看职工因工伤造成参加以及死亡都有哪些新的变化。
2016年职工因工伤残赔偿标准
一、职工因工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十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2.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五级至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支付):一级伤残、二级伤残、三级伤残、四级伤残、五级伤残、六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70%、60%。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十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18个月、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五级伤残、六级伤残、七级伤残、八级伤残、九级伤残、十级伤残分别为本人工资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
5.生活护理费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二、职工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申请涉及第三人责任工伤赔偿标准
申请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工伤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到市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窗口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发票原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医药费用清单原件(发生住院或门诊分别提供)、出院小结及检查报告;
4.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5.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7.工伤职工的开户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如转单位的提供双方协议书);
8.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三、如何申报职工因工伤残赔偿
申报职工因工伤残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到市社保局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窗口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如有伤残等级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4.门诊发票原件以及与门诊发票日期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5.住院发票原件以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6.配置辅助器具者,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申请表》;
7.转诊转院者,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8.康复治疗者,提供经审批的《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
9.如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10.如申报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需提供与住院、出院日期、出发地、目的地相符合的车票以及住院发票复印件;
11.工伤职工的开户银行存折(卡)复印件(如转单位的提供双方协议书);
12.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2016年职工因工死亡待遇
四、如何申报职工因工死亡
职工因工死亡或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由用人单位或直系亲属向市社保局申报工亡待遇,在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窗口填报《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门诊发票原件以及与门诊发票日期相对应的门诊病历复印件;
3.住院发票原件以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和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
4.死亡证明(县级以上医院、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出具);
5.职工因工死亡有供养遗属的,除提交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交:
(1)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2)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4)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5)在校学生提供就读学校证明。
6.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7.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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