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在哪个家庭,生育孩子是一件大事情,然而生育孩子的开销是比较大的,不仅要照顾孩子的吃穿,产妇也是一样的。那么有什么福利可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呢?生育保险可减轻家庭生育负担。那么在2016年内蒙古生育保险待遇是怎样的呢?大家保保险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16年内蒙古生育保险待遇。
内蒙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单位缴费基数为依据,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护理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内蒙古生育保险不予支付标准
1.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内蒙古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
内蒙古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期限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生育保险申请待遇流程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