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再次提高基准养老金标准,新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比原标准提高了15元。这是请还是近几年来第四次提高养老金领取标准。下文还将为您介绍青海省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标准。
青海省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标准
一、养老保险金定额调整标准
每人每月140元。
二、养老保险金挂钩调整标准
1.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每人每月可享受64元的养老保险金基础标准;缴费不满15年但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且享受定额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若本人养老金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按照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1%,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则按照全省平均水平增加1%。
三、养老保险金倾斜调整标准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
2.正高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
3.年满65周岁以上且具有副高职称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
四、养老保险金年龄调整标准
2014年12月31日前,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
五、养老金地区调整标准
1.条件艰苦地区,在上述标准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
2. 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达不到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助到平均水平。
青海省各地区社保局电话
若您对青海省养老保险标准还有疑问,可以根据以下电话具体咨询。
青海省社保局:0971-8235710
西宁市社保局:0971-6184626
海东市社保局:0972-8612628
海北州社保局:0970-8642151
海南州社保局:0974-8513218
海西州社保局:0977-8224368
黄南州社保局:0973-8722781
果洛州社保局:0975-8384826
玉树州社保局:0976-8823289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