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缴费一直是企事业单位普遍关注的话题,社保缴费比例企事业单位分担过高,则挫伤企业积极性;过低,则挫伤员工积极性。关于社保缴费比例的讨论,业界一直研讨不断,最近,有研究称,中国社保缴费比例过高,令人担忧,那么实际情况是否果真如此?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
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中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达到50%,这一比例超过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这是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研究发现。
研究称,目前按照世界银行2009年最新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中国的社会保险缴费在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约为“金砖四国”其他三国平均水平的2倍,是北欧五国的3倍,是G7国家的2.8倍,是东亚邻国和邻近地区(中国香港和中国台湾)的4.6倍。
“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在劳资分责、政府担保的基础之上,一定的缴费决定着一定的保障水平,过高过低都不合理。费率过低不足以解除参保人的后顾之忧,而费率过高又会直接加重用人单位与参保人的负担并损害代际公平。例如,从各国实践来看,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替代率(指退休后养老金占退休前个人工资收入的比例)为40%左右,缴费率以20%左右为宜。”郑功成表示。
“如今,过度的福利和慷慨的保障已使欧洲福利国家不堪重负。以希腊为例,其社会养老保险的替代率畸高,仅次于以石油立国的沙特和2008年底濒于破产的冰岛。这种制度设计超出了希腊经济发展可以承受的能力,成为国家主权债务危机的一个重要诱因。”中国社科院教授郑秉文告诉记者。
专家们表示,所有的社会保障制度都应该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各国政府都应当理性地考量负担均衡、待遇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中国宜奉行保基本的建制目标并将缴费率维持在一个合理区间。”郑功成说。
对于中国的社保水平,郑功成评价说,近几年是我国社保水平提升最多、惠及民生最广的时期,这不仅体现在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障制度已覆盖全国城乡,而且各项保障待遇的标准也大幅度提高。然而,我国社保水平在总体上仍然偏低,社保全口径支出不足GDP的10%,财政性社保支出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重亦不到15%;同时,城乡保障水平差距过大,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低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这些现象决定了我国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社保水平,优化保障结构。
针对社保中的养老制度,郑秉文指出,有几个衡量指标来评价制度的好坏。第一,充足性。养老金要能够保障人们过上体面的退休生活。第二,可持续性。如果超过了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引发债务危机,就不是好制度。第三,便携性。不应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第四,透明性。例如发布养老保险年度报告等。第五,可负担性。缴费率要让参保人可承受。综合来看,中国养老制度的保障水平还有提升空间,同时应增强便携性与透明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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