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伤害保险,也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平安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是平安保险公司推出的一款一般意外伤害保险,属于附加险。该产品具有无须单独交纳保费、保险事故通知、保障额度,随需可调等特色。那么,如果出险,平安附加无忧意外伤害保险该如何申领保险金呢?本文将进行详细介绍。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10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由伤残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我们在收齐相关证明和资料后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我们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按照我们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且保证该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一方面是地震、金融危机接连而来,人们对保险保障功能的回归和需求;另外一方面是经济衰退阴影下,保障更人性化、交费更灵活的民众呼声。平安人寿及时捕捉这一市场信号,于4月22日正式推出了“无忧”系列附加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无须单独交费、保障人性化、保额可调”的特点,闪亮保险市场。这是万能附加重疾险上市之后,万能险保障功能的再次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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