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早在2015年7月27日,湖州市就出台了《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施意见》,并开放异地贷款政策。这意味着在省内其他城市工作的湖州人可以通过申办湖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手续来享受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优惠待遇了。
《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湖州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申请人有三个要求:一是在浙江省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湖州市户籍职工,二是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三是持有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满6个月的缴存证明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证明。符合上述三点要求的申请人,可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目前湖州市异地贷款业务的范围从浙江省扩至全国,在国内其他城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湖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向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湖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申请人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执行湖州市首次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人首次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执行湖州市再次公积金贷款政策,需提供在湖州市房屋产权查询证明以及受湖州市累计贷款额度政策限制。
提示:以上就是湖州公积金异地买房政策的相关规定,市民在申请异地贷款买房手续之前,最好先对照一下自己的实际情况,看看是否符合条件,以免在后期办理手续时走一些不必要的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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