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逍遥鸟儿在网上问道,我是从广东到广西南宁创业的个体,想在南宁这边买社保,但是不知道怎样买,具体需要哪些相关证件?
有关人士解答:如果是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或则把个人档案交人事代理部门,通过他们也可以办理社会保险)。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
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
南宁市社会保险补贴与公益性岗位补贴10月起实行新发放形式
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从10月起执行新发放形式,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从“代转代缴”方式调整为“先缴后补”,公益性岗位补贴从“预拨付”形式调整为“先发后补”。
据悉,南宁市从2005年开始向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发放采取“代转代缴”方式,即就业困难人员经灵活就业资格认定后,向服务窗口申报审核,便可享受由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拨付的补贴。
而10月份执行的“先缴后补”方式,需要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经灵活就业资格认定后,先自行到其社保参保地的社会保险征缴各网点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选择社会保险缴费档次,再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后10日内准备有关材料到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申报社会保险补贴,审批合格后,补贴按照申请实际缴费标准的66%发放(缴费档次最高不超过100%,实际缴费不含滞纳金和利息)。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按月在其社会保险参保机构按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项目和标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于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内准备有关材料到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申报上一季度的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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