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申请人具有镇江市城镇常住户口一年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镇江市规定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居住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家庭住房困难标准,可携带镇江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家庭成员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镇江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办理镇江经济适用房申请即可。镇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其流程是怎样的?下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
镇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家庭成员均具有镇江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达到一年,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含家庭财产)低于镇江市规定的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家庭成员名下无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或者现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家庭住房困难标准;
4、在2005年12月31日之后,家庭成员未有住房交易行为;
镇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镇江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2、具有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房管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收入情况证明;
4、民政部门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材料。
镇江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向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2、入户调查
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对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状况和收入状况进行走访和初步核查,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审批
镇江市住建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通过《镇江日报》和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
4、收购
经市住建部门同意,申请户将原有住房交市住房保障机构按照合理价格收购的,可以适当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面积。
5、购买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优惠政策,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购买。
6、摇号
镇江市住建部门结合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情况,采用公开摇号方式对在规定时限内登记的申请户进行排序,并建立轮候名册。
7、核查
镇江市住建部门在轮候选房前,对已登记的申请户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其登记资格。
8、轮候
申请户因当期供应房源的套数或者房型等有限而未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其轮候序号排列在下期房源供应的轮候序号之前。
9、签订确认书
申请户在当期房源供应的规定期限内不签订选房确认书,或者不签订《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权利,其轮候序号排列在届时已登记的申请户之后;两次放弃选房权利的,5年内不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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