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自2011年1月1日起,对乘用车排量1.6以下购置税统一按10%的税率征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到期停止执行的通知》同时指出,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将于2010年12月31日到期后停止执行。
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汽车行业的冲击,振兴汽车产业,我国在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施行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政策,并将减征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延续至2010年底,但征收税率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调整为减按7.5%征收。
“小排量汽车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当时是在我国经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亟待扩大内需振兴汽车产业的背景下出台的,如今随着我国经济走出危机并快速回升,对这一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作出调整也是正常的。”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对记者说。近两年来,受惠于车购税优惠政策,我国汽车工业市场发展迅速,尤其是小排量汽车受到市场欢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汽车销量达到1364.48万辆,同比增长46.15%,首度成为全球第一大汽车产销国。今年前11个月,我国汽车销量已超过1600万辆。而受汽车销量较快增长和今年起对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由减按5%调至减按7.5%征收车辆购置税的影响,2010年前11个月,我国车辆购置税收入也实现快速增长,共完成1569.18亿元,同比增长53.3%。
近日,株洲市统计局对外公布了株洲市汽车市场调研报告,报告显示,1.6升排量以下的轿车最受株洲人欢迎,上半年限额以上(指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的零售企业和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的批发企业)汽车销售商卖出的10123辆轿车中,1.6升及以下排量的轿车占了74.2%。
1、已使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防伪税控软件,且购车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在组织机构代码栏为国税纳税人识别号的,应一并提供国税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对纳税申报车辆,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总局15号令要求应实地验车。
3、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①计税价格的确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不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是指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低于出厂价格或进口自用车辆的计税价格。
②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经国务院批准,对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购置的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暂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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