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中央关于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文件精神,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该地的公积金缴存办法做了一定的调整。下面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下2016年长春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缴存比例
1、对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规定下限,各不得低于7%。
2、我市目前职工个人最多不能高于12%,单位最多不能高于12%。
缴存基数
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
(1)长春市区(含双阳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最低标准为1320元;
(2) 九台市、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职工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最低标准为1220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21485元。
提示:2016年长春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7%,该市目前职工个人最多的缴费比例不能高于12%,单位最多不能高于12%。凡高于12%的一律调整为12%,部分单位可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调低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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