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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各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领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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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当员工遭遇到伤残并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刚上保险基金会支付工伤员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到底是多少呢?实际上,我国各省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

当员工遭遇到伤残并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刚上保险基金会支付工伤员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到底是多少呢?实际上,我国各省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但是都是以各地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时要提供哪些材料?领取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各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红色为未正式实施,蓝色为旧规定)

地区

等级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特殊规定

文件名称

基数

标准

基数

标准

1

北京市

五级

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发〔2011384号)

六级

15个月

15个月

七级

12个月

12个月

八级

9个月

9个月

九级

6个月

6个月

十级

3个月

3个月

2上海市(旧)

五级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合并计算30个月

 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规定的待遇。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六级

合并计算25个月

七级

合并计算12个月

八级

合并计算10个月

九级

合并计算8个月

十级

合并计算6个月

上海市

五级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20%,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修订草案

六级

15个月

15个月

七级

12个月

12个月

八级

9个月

9个月

九级

6个月

6个月

十级

3个月

3个月

3天津市

五级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12个月

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18个月

1、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按照下列标准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关系同时终止:(一)领取伤残津贴的,最高不超过15年;

(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子女不满18周岁的计算至18周岁,其他供养亲属最高不超过15年。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第 50
 
 
 

六级

10个月

15个月

七级

8个月

12个月

八级

6个月

9个月

九级

4个月

6个月

十级

2个月

3个月

4重庆市

五级

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2个月

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60个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计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201222

六级

10个月

48个月

七级

8个月

15个月

八级

6个月

12个月

九级

4个月

9个月

十级

2个月

6个月

5黑龙江省

五级

本离岗前人工资

30个月

离岗前本人工资

16个月

1、伤残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字【20118

六级

25个月

14个月

七级

20个月

12个月

八级

15个月

10个月

九级

10个月

8个月

十级

5个月

6个月

6吉林省(旧)

五级

本人工资

16个月

本人工资

14个月


吉林省事实《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吉市政发[2O03]24

六级

14个月

12个月

七级

12个月

10个月

八级

10个月

8个月

九级

8个月

6个月

十级

6个月

4个月

吉林省(草案)

五级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本人工资

18个月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本人工资

16个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30%;职工在同一单位发生两次以上工伤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最高伤残等级标准的120%计算

吉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草案)

六级

16个月

14个月

七级

13个月

11个月

八级

11个月

9个月

九级

9个月

7个月

十级

7个月

5个月

7辽宁省

五级

工伤职工所在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就高不就低

28个月


关于贯彻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2010483号)

六级

16个月

24个月

七级

13个月

20个月

八级

11个月

16个月

九级

9个月

12个月

十级

7个月

8个月

8内蒙古自治区(旧)

五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合并计算48个月


《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六级

合并计算42个月

七级

合并计算30个月

八级

合并计算24个月

九级

合并计算18个月

实际

合并计算12个月

9河北省

五级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4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2个月

工伤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
 
 
 

六级

38个月

16个月

七级

26个月

10个月

八级

20个月

8个月

九级

14个月

6个月

十级

8个月

4个月

10陕西省(旧)

五级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4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4个月

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97

六级

21个月

21个月

七级

15个月

15个月

八级

12个月

12个月

九级

9个月

9个月

十级

6个月

6个月

11山东省

五级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2个月


36个月

1、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2、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2011]25
 
 
 
 
 

六级

18个月

30个月

七级

13个月

20个月

八级

10个月

16个月

九级

7个月

12个月

十级

4个月

8个月

12山西省(旧)

五级

本人工资

36个月

本人工资

24个月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人民政府第170号令)

六级

33个月

21个月

七级

24个月

15个月

八级

21个月

12个月

九级

18个月

9个月

十级

15个月

6个月

13河南

()

五级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6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6个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百分之三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

《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六级

14个月

46个月

七级

12个月

36个月

八级

10个月

26个月

九级

8个月

16个月

十级

6个月

10个月

14宁夏回族自治区

五级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22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

22个月

1、患职业病的,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三十;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百分之二十;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百分之二十支付。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宁政发〔2012〕115号




六级

19个月

19个月

七级

15个月

15个月

八级

12个月

12个月

九级

9个月

9个月

十级

6个月

6个月

15甘肃省

五级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工资

18个月

以终止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本人工资

18个月


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882012228日发布

六级

16个月

16个月

七级

13个月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9个月

十级

7个月

7个月

16江苏省(旧)

五级

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

1.4个月

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单位:个月
 
年龄
 
等级 20周岁以下 20-30周岁 30-40周岁 40-50周岁 50-55周岁 55-60周岁
 
五级 36 30 24 18 12 6
 
六级 30 25 20 15 10 5
 
七级 24 20 16 12 8 4
 
八级 18 15 12 9 6 3
 
九级 12 10 8 6 4 2
 
十级 6 5 4 3 2 1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民政府第29号令

六级

1.2个月

七级

1个月

八级

0.8个月

九级

0.4个月

实际

0.2个月

17安徽省(旧)

五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0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5个月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下列标准执行:(一)不足两年的,按全额的60%支付;(二)不足三年的,按全额的70%支付;  (三)不足四年的,按全额的80%支付;(四)不足五年的,按全额的90%支付。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安徽省人民政府第169

六级

15个月

30个月

七级

10个月

20个月

八级

8个月

15个月

九级

6个月

10个月

十级

4个月

5个月

安徽省征求意见

五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4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0个月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草案)》

六级

18个月

34个月

七级

10个月

20个月

八级

8个月

15个月

九级

6个月

10个月

十级


4个月


5个月

18湖北省

五级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4个月


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的意见2012517日发布

六级

16个月

28个月

七级

14个月

20个月

八级

12个月

16个月

九级

10个月

12个月

十级

8个月

8个月

19湖南省(旧)

五级

本人工资

24个月

本人工资

36个月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

六级

18个月

30个月

七级

15个月

15个月

八级

10个月

10个月

九级

8个月

8个月

十级

6个月

6个月

湖南(送审稿)

五级

本人工资

26个月

本人工资

38个月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修订送审稿)

六级

20个月

32个月

七级

13个月

13个月

八级

11个月

11个月

九级

9个月

9个月

十级

7个月

7

20江西省(旧)

五级

本人工资

40个月

本人工资

12个月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年龄(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者等于10年的,不减少。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32

六级

34个月

11个月

七级

28个月

10个月

八级

22个月

9个月

九级

16个月

8个月

十级

10个月

7个月

江西省征求意见

五级

本人工资

20个月

本人工资

32个月


《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六级

17个月

28个月

七级

13个月

25个月

八级

10个月

21个月

九级

7个月

17个月

十级

4个月

13个月

21浙江省

五级

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个月

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30个月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1253
 
 

六级

25个月

25个月

七级

10个月

10个月

八级

7个月

7个月

九级

4个月

4个月

十级

2个月

2个月

22贵州

五级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6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6-11个月

按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月数计算,五级伤残最高36个月,最低11个月;六级伤残最高26个月,最低8个月;七级伤残最高12个月,最低4个月;八级伤残最高9个月,最低3个月;九级伤残最高6个月,最低2个月;十级伤残最高3个月,最低1个月。

 

贵州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11123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六级

26个月

26-8个月

七级

12个月

12-4个月

八级

9个月

9-3个月

九级

6个月

6-2个月

十级

3个月

3-1个月

23福建省

五级

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0.7个月

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0.7个月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

六级

0,6个月

0,6个月

七级

0.4个月

0.4个月

八级

0.3个月

0.3个月

九级

0.2个月

0.2个月

十级

0.1个月

0.1个月

24广东省

五级

本人工资

10个月

本人工资

50个月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19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六级

8个月

40个月

七级

6个月

25个月

八级

4个月

15个月

九级

2个月

8个月

十级

1个月

4

25广西省(旧)

五级

本人工资

18个月

本人工资

16个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人民政府令(第18

六级

16个月

14个月

七级

14个月

12个月

八级

12个月

10个月

九级

10个月

8个月

十级

8个月

6个月

26云南省

五级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5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3个月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增发30%

云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云政发 〔2011〕255号
 
 

六级

13个月

29个月

七级

8个月

22个月

八级

6个月

18个月

九级

3个月

13个月

十级

2个月

7个月

27海南省经济特区

五级

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8个月

本人工资

40个月

实行计件、提成等效益工资制度的,工伤人员原工资标准应按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工伤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核定。

《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实施办法》2012514日施行

六级

16个月

30个月

七级

14个月

20个月

八级

12个月

16个月

九级

10个月

12个月

十级

8个月

9个月

28新疆(旧)

五级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11个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7个月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少一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新疆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令115

 

六级

10个月

24个月

七级

9个月

21个月

八级

8个月

18个月

九级

7个月

15个月

十级

6个月

12个月

29青海

五级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缴费工资

15个月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本人缴费工资

15个月

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金额的80%支付,不足四年的按60%支付,不足三年的按40%支付,不足二年的按20%支付,不足一年的按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1年11月27日修改)

六级

13.5个月

13.5个月

七级

12个月

12个月

八级

10.5个月

10.5个月

九级

9个月

9个月

十级

7.5个月

7.5个月

30西藏(旧)

五级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3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5个月


《西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2111日颁布实施(以新闻形式报道出)

六级

19个月

21个月

七级

14个月

16个月

八级

12个月

13个月

九级

9个月

11个月

十级

5个月

7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领取?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条件

1.从业人员经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确认为老工伤),且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2.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所需材料

1、工伤人员本人公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用人单位应提供注明双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原因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若属于工伤人员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如辞职报告等)及复印件;

4、若属于45周岁以上女性工伤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提供该工伤人员是否从事管理或技术岗位的书面情况说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工伤人员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上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6、用人单位若提出已垫付部分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携带由工伤人员签收的已垫付的相关凭证;

7、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用人单位申领的无需携带)。

注1:用人单位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办理的,材料复印件由申请人签名。

注2:为确保及时办理社保业务,参保人员应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个人实名制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可咨询您账户所属的银行。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领取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温馨提示:在实际保险问题情景中,个案情况都有所差异,为了高效解决您的问题,保障合法权益,建议您直接向专业人士说明情况,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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