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怀孕后,每月需要产检一次。那么女职工产检是否可以享受产检假?女职工的产假是多少天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女职工产假和产检假的具体天数。
女职工产假是多少天?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女职工产检假是多少天?
【提问】
您好:想咨询下关于女职工怀孕孕检假规定,2017年是否有最新的规定,,是否是怀孕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6-7个月享受1天假期,怀孕8个月后,是否可以享受2天假期?9个月是不是4天假期?能帮忙确认吗?谢谢!
【回复】
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根据《重庆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按出勤对待。
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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