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后,居委会会定期审查低保户的家庭经济情况,如果不符合低保要求,会取消低保。此外,低保家庭如果存在违法、好吃懒做等情况,也会被取消低保。那么低保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呢?低保取消怎么办理呢?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低保什么情况下取消?
1.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2. 在享受低保补贴的三年内购买或者修建过住宅的;自家房屋重新装修过的也将不会再享有低保补贴的权利。
3. 好吃懒做,有劳动能力家里有耕地,但是不愿意种植的农民。
4. 低保人员**、吸毒、进出娱乐场所高消费的情况。
5. 低保户家庭平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利用其他方式获取低保补贴;
6. 其他不符合低保户申请要求的。
低保怎么取消?
1.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应当根据低保家庭成员和其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将变化信息录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统,为其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
2.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低保审核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区(县)民政局审批。
3. 区(县)民政局负责低保审批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做出低保变更决定后,由区(县)民政局低保中心(核对中心)完成网上审批工作。
4.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终止或变更审批表》应与原始档案一同存档。
5. 对于不符合条件而被终止低保的家庭,区(县)民政局应当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送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停发决定书》,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收回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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