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人身保险专业委员会发布了行业经营数据的统计,2014年第一季度,人身险行业网销产品主要为意外险、寿险和健康险,保费分别为15.99亿元、10.86亿元和0.27亿元。其中,意外险是网销的主打产品,保费收入占到近60%,且九成以上是通过第三方合作渠道销售的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意外险。小编同时从本地险企了解到,有保险公司为广西客户开出了125万元的高额赔付金,再次凸显了意外险的保障功能。王先生于2009年至2010年先后投保鑫盛保额15万元,鑫盛重疾保额4万元,附加“意外08”产品,保额110万元等。从保单可以看出,王先生买保险的理念不是为了投资收益,而是为了拥有足够的保障。去年底,被保险人王先生因车祸不幸身故。广西分公司公司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安排服务人员上门慰问,并协助受益人收集相关材料办理理赔,经公司核实,事故属实,共计赔付了125万余元,这引起了业内外的关注。广西分公司理赔业务负责人冯敏告诉小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出行频率、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明显增多,活动范围扩大,面临的意外风险随之增大,交通事故已成为“世界第一害”。保额太低无法起到足够的保障作用 “我花了几十元买了意外险,跟别人花几万元买意外险,有区别吗?到底花多少钱投保意外险最合适?”针对读者的提问,保险专家表示,与自己收入情况相匹配的投保才是适合的。比如,意外保障约为个人年收入的10倍,才能提供足额保障。小编从保险公司找到了这样一个因为保障缺失而造成遗憾的本地案例。2013年7月28日上午,在泉南高速公路鹿寨路段,一辆轿车追尾一辆大货车,导致一4岁男童死亡和4名成人受伤。据了解,本次事故涉及的4名成人和1名小孩中,仅有1名成人和小孩购买有人身险,但该名受伤的成人仅仅为自己投保了8万额度的身故险、5万元的额度的重疾、1万元的意外身故险,未投保有意外医疗责任方面的险种,身故男童投保了5万元的身故保险。广西分公司仅用时15个工作小时,就完成了男童5.4万元身故理赔金的支付。“然而,让我们感到十分遗憾的是,车上其他未购买保险的受伤人员,无法获得商业保险的保障,给家庭和个人带来了沉重经济压力。如果时光能倒流,我想,他们一定会投保。”冯敏指出,一般来说,意外保障在个人年收入的10至15倍、重大疾病保障在年收入的5至8倍较合适。比如,个人年收入为5万,则建议意外保额不少于50万元,寿险保额20万元-30万元,重大疾病保额15万元-20万元。商业保险中意外伤害险费率最低廉,单纯的意外险50万元,年交保费仅700多元。但意外伤害险对疾病原因引起的保险事故是不赔付的,因此建议,视个人或家庭经济状况,投保足额意外医疗和疾病医疗保险,以保证有效的抵御风险。另外,在一个家庭中首先要给家庭主要收入的成员也就是家庭支柱买保险,其次才是未成年的子女,这样才能真正发挥保险保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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