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3-020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3 月 26 日召
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投
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6 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在额
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
总监负责组织实施。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专户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20 号文批准,山东矿机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700 万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2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9,515,565.2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0,484,434.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北京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京永验字(2010)第 21013 号《验资报告》。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
人民币 534,540,000.00 元,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5,944,434.75 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利益,
山东矿机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县支行(专项账
户账号218209990002)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专项账户账号
1607009129020214613),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中投证券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显示,截至 2013 年 2 月 28日,山东矿机
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合计 26,528.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
26,494.50万元,超募资金利息 33.59万元。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6 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二)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三)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 2.6 亿元,该额度将根据实际已使用金额递减。为保证募
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承诺在有效期限内将选择一年期以内包括 2
个月、3 个月、半年期等不等期限的保本理财产品,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
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
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
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五)信息披露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
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三、投资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
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
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
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
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
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
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作。
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
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投资理财产品的决定。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 2.6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上述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山东矿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中投证券同意山东矿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时,中投证券提请山东
矿机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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