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花了四万四报了三万三一个多月前,在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上冶镇农民任纪才因肺癌住进了市人民医院,并进行了手术治疗,总费用为4.4万元,而这让这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有些吃不消。
幸亏山东省临沂市实施的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加上新农合报销,任纪才个人只承担了不到1.1万元的费用,大大减轻了他的医疗负担。这也是山东省临沂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开展以来的首例补偿案例。21日上午,在市人民医院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窗口,儿子任志臻为父亲任纪才办理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手续。经核算后,工作人员为他退还了3.3万元。
据介绍,任纪才今年72岁,于今年1月15日,被确诊为肺癌并进行了手术治疗。在任纪才的“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补偿结算单”上,记者看到他的住院总费用为44337.42元,新农合补偿金额为21788.4元,大病补偿金额为11723.24元,他个人承担费用为10825.78元。经计算,新农合和大病保险共为任纪才报销了33511.64元,他个人承担的费用占总费用的24.4%。“当时父亲住院时我压力很大,没想到现在能报销这么多钱,真的没想到。”拿着刚退还的钱任志臻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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