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大观园附近一非机动车收费停车点,只用红绳简单围了一下,不提供停车牌。和谐广场非机动车停车处管理相对规范。 实习生 王亚鹏 摄 记者连日来对山东济南市非机动车停车点进行大范围调查后发现,停车点收费多数超过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相对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涉及市民范围更广,由于缺乏统一管理,在停车点设置和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已成为市民当前最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
乱象1 超标收费较为普遍 目前,济南市的非机动车停车场仍沿用市物价局济价费字【1999】381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自行车、电瓶助力车的停车看管费应为每天8时至20时每辆收取0.2元,每天20时至次日8时每辆收取0.5元。
近年来,不少非机动车停车点实际执行时都超出了这一收费标准,通常自行车按0.5元、电瓶车按1元收费。历下区物价局对该区69处非机动车停车点的调查印证了这一情况。在记者走访的近10处收费停车点中,只有泉城广场北侧一处收费停车点是按自行车0.2元、电动车0.5元收费,其他的收费均超标。 和谐广场停车点按自行车每辆0.5元、电动车每辆1元收费,也可办理月票,每月15元。停车点外有大量的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的人行道上。
“我在商场里买了东西,商场就应该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说到停车收费问题,把自行车放在停车点外面的一名女士抱怨说。 停车点方面则认为,看车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再加上前期投入,收费也是合理的。据和谐广场停车点一位负责人介绍,光是建个停车棚就花了12万元。
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超标收费的非机动车停车点,物价部门经过调查后,只要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会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并勒令其退还多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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