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确的举报人不予奖励。举报人收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未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按查证属实的社会保险基金金额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查实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奖励500元;查实金额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含3万元),奖励1000元;查实金额在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含5万元),奖励1500元;查实金额在5万元以上7万元以下(含7万元),奖励2000元;查实金额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
奖励3000元;查实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元,每超过10万元增加500元,奖励金额最多不超过2万元。
保险理赔车险理赔综合问答问题热点理赔服务律师服务投诉热线重大疾病保险
预约理赔顾问详细沟通
为了您的权益,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今天已有269人提交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