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山东人身保险公司保单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指引》,对保险公司设立的信息平台提出明确要求。今后,投保人可通过电话、网站、公司柜面等方式,查询自己投保险种的分红收益、投资账户净值、月度结算利率等收益情况,以及保单现值、理赔信息等与投保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山东保监局建议投保人主动进行保单信息查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山东保监局负责人称,出台这一办法的目的是,减少因保险公司与保险消费者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销售误导。记者了解到,山东保监局要求建立的保单信息查询系统,是指通过保险公司服务电话、网站、柜面等途径查询其投保业务相关信息的信息管理平台。它要求保险公司应实现保单信息查询系统与核心业务系统、收付费系统、客户回访信息系统等系统的数据共享。
供投保人查询的保单信息应当至少包括:投保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是否回访完成等基本资料、保险责任、保单利益、现金价值、交费情况(含已交保费、应交保费、续期保费等)、保全信息、理赔信息,以及分红收益、投资账户净值、月度结算利率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收益信息等。
据了解,保险公司应当至少同时支持电话、网站、公司柜面等3种查询服务方式。并建立规范的保单信息查询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统一设定对各类查询问题的答复口径,做好查询登记并保存有关资料。对可能存在风险问题的保单,应做好记录,并交由专门部门调查处置。
以网络查询方式为例,保监局要求,保险公司应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置保单查询平台,并确保其24小时畅通。查询界面应设在线客服与投保人实时沟通。客服不在时,自动切换为留言系统。系统应自动记录并保存客服与投保人的对话记录备查。此外,保险公司还应采取用户注册、密码校验等措施识别、保护投保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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