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焦作市被省卫生厅确定为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这意味着,今年焦作市参合农民纳入大病保险后,将享受大病二次报销。
从2003年到2013年,焦作市新农合筹资水平从当时的人均30元提高到34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也由最初的每人每年20元增至每人每年280元。随着筹资标准的提高,参合农民得到的补助也相应增多,住院补偿封顶线统一提高到15万元,实现了省、市、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报。2013年,焦作市农民参合率达到98.10%,较高的参合率,让大多数农民群众得到了医疗保障。去年,焦作市新农合累计补偿8.8亿元,补偿参合农民1583.85万人次。
据了解,去年,郑州、新乡作为我省首批试点,开展了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按照政策,大病保险不局限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参合患者住院基本医保报销后,大病保险将对其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部分再报销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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