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与朋友一起吃晚饭,因为车主饮酒,所以帮车主代驾,途中因行经弯道下坡、遇雨天路滑未降低行驶速度而翻,致搭乘人员中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9月23日,靖州县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将陆某提起公诉。2013年7月26日22时许,陆某与朋友吃完晚饭,因车主饮酒,所以要陆某代为驾驶湘N87199小型普通客车,陆某欣然答应,遂搭乘包括车主在内的5人由靖州县藕团乡团山村沿S222省道往靖州县城方向行驶,行驶至靖州县铺口乡坝阳坪路段时,行经弯道下坡、遇雨天路滑未降低行驶速度,致使车辆发生侧翻,造成车辆受损,车上乘坐人员中1人死亡,包括陆某在内5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肇事后,陆某只向被害人近亲属赔偿5万元人民币,因赔偿没完全到位,没有取得被害人谅解,无法达成刑事和解。经过靖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应当提起公诉。检察官提示,即使是好心代驾的施惠行为,也要严守法律的红线,一旦越线代价惨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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