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的主要目的是切实保护用人单位生育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其及时获得医疗服务。但到目前为止,一些湛江市民还不知道能报销多少。接下来将详细介绍湛江市生育保险的报销情况。
1、产妇津贴
补偿标准为:女职工正常生育7个月以上(含7个月)或早产7个月以下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补贴;难产、剖宫产的,她将有权享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如果她有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她将有权享受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小贴士:以上是湛江市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的介绍。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生育补贴按职工生产方式确定,人工流产报销400元,正常生育报销2400元,难产报销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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