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是中国一线城市之一,很多人关心上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上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是什么?小编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您了解相关信息,并祝您阅读愉快!
一、上海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条件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不愿意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终止就业;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本人在职期间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该细则还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就业服务机构认定后,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失业保险金;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从事有劳动报酬的工作;应征服兵役;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上述原因消失后,失业人员可申领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
本单位职工被辞退→到户籍所在街道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并出具《失业人员通知单》→提出申领商业保险待遇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在规定日期,失业人员携劳动手册到区职介分中心→失业保险部门将核定好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发放标准记载于劳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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