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区卫生行政部门与区基本建设、地税局等单位协同对我区工程建筑建筑项目务工者工伤险颁布了暂行规定,它是该区域推动建筑行业务工者工伤险扩面的具体措施。
暂行规定要求:凡在连云区地区内从业建筑物工程项目、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等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新项目,均理应依照省份有关要求,为参加建筑项目基本建设的全部务工者申请办理工伤险缴纳社保办理手续。工伤险费由基本建设工程施工新项目修建公司统一交纳,务工者本人不交纳一切花费。
我区的工程建筑建筑项目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务必出示区卫生行政部门出示的《连云区建筑工程项目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及地税局单位出示的工伤险费交纳单据,基本建设主管机构严苛开展监督。连云区医疗保险处实际担负务工者工伤险现行政策的宣传策划、缴纳社保办理手续的申请办理和变动,务工者工伤险关联在办理缴纳社保办理手续后起效。到目前为止,现有13个工程建筑建筑项目的105名务工者报名参加了工伤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