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稿 截止2007年底,江苏各车险公司代收车船税约31962万余元,上交车船税总金额占我省的70%,当期升高了206%,车船税代缴指标值居全国各地前端。
国税总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搞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的通告》下达后,江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地税局行政机关、保险机构、产业协会一同创建了四位一体的监管管理体系,将保险机构机动车辆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中列入系统化、规范性的路轨。
2007年8月1日保险机构逐渐代收车船税后,江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全国各地地税局单位派人到一部分保险机构运营场地当场查询征缴状况达93次,处理当场遇到的一些实际难题,将分歧解决在第一现场。
代收车船税突显了保险业輔助社会治理作用。江苏保险业运用车险公司遍及城镇的服务点、信息科技和技术专业管理者等优点,提升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税源管控,阻塞了税收征管系统漏洞,另外巨大便捷了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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