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实施政策改革,促进企业劳动用工规范,促进劳动保障监察更加有效。力求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解决人们的经济问题与就业问题。
2012年,四川省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积极探索建立困难群体社会保障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力度,有力促进这一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7410人,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就业65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3%,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动态失业为零。
一是强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共举办各类大型招聘会8场,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7.5万份(册),累计提供就业岗位5000个,帮助就业困难对象500多人实现再就业。
二是强化公益性岗位管理。重点对江口镇,城管局、西城新区及42个乡镇公益性岗位进行调查审核。目前,全县累计公益性岗位1037个,有效缓解了就业困难对象就业难题,强化了公益性岗位动态管理。
三是强化就业创业培训。实行请进来和走出去方针,选派教学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教师参加省内外业务进修,同时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客串培训中心,与学员近距离交汇,帮助解决学员创业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一年来,共举办SYB创业培训5期,完成创业培训484人,完成市目标任务440人的110%;其中263人实现成功创业,吸纳安置各类就业人员784人。举办其他种类技能培训30多期,参培人数达3879人。
四是强化小额担保贷款。与县财政局及县级金融机构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将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城镇劳动者和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为广大创业人员提供了资金支持。今年,共发放贷款金额1125万元,直接扶持个人创业105人,带动就业500余人,为促进就业、稳定就业局势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五是强化劳动监察维权。今年来,对全县300多家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涉及建筑、制造、餐饮企业,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是否按照工资支付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和加班工资,是否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全年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8件,涉及劳动者人数83人,涉案金额300余万元;监察用人单位337家,重点涉及建筑、制造、餐饮行业,纠正违法劳动合同780多份,补签劳动合同2650份,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1800多份,为农民工追讨工资543.5余万元。
劳动保障局职能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的法律、规章、政策;制订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中短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方案;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
(二)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就业基本政策和措施;综合管理社会劳动力,指导管理区劳动力市场、区职业介绍机构、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劳动力有序流动。
(三)贯彻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就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指导区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工作及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依法承办辖区劳动争议案件,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五)开展劳动监察工作,督促检查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执行情况,指导企业内部制度建设,开展企业用工年检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区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综合管理全区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及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指导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开展,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七)依法实施企业劳动关系调整、集体合同签订、劳动合同鉴证工作;办理企业工人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八)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和措施,按照企业工资指导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对企业工资水平实施监控;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探亲假及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劳动鉴定、伤残性质认定工作。
(九)履行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再就业工程的职能,组织落实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两金按时、足额发放和指导国有企业再就业中心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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